四合院設(shè)計(j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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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合院與“府” “邸” “宅” “第”

作者:  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21-08-10 10:12:23

  四合院是由四面房屋合圍的宅院,只要是這樣格局的建筑,都可以稱之為四合院。因此,四合院規(guī)模有大有小,大到皇宮王府,小到單進(jìn)的小四合院。對于高級四合院來說,我們往往有“府” “邸” “宅” “第”這些稱呼,這些稱呼所代表的等級是什么?

  1.府

  府,源于西周。據(jù)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記載:“百官所居曰府”,俗稱“官府”,后世則以貴族、高官的住所稱為府。清代規(guī)定宗室封爵為十二等級,即親王、郡王、貝勒、貝子、鎮(zhèn)國公、輔國公、不入八分鎮(zhèn)國公、不入八分輔國公、鎮(zhèn)國將軍、輔國將軍、奉國將軍和奉恩將軍。其中親王、郡王的住所稱王府,其他宗室的住所只能稱府。民間稱他人住宅為“府”、“府上”,屬于禮節(jié)上的敬稱。

  2.邸

  邸,原為秦漢諸侯在國都的住所,后引申為王、侯、高官的住所。邸代表其本人,如稱明燕王朱棣為“燕邸”、稱清恭親王奕?為“恭邸”。 近代“邸” 已成為尊貴者住所的敬稱,如某某官邸的稱呼。

  3.宅

  宅,指普通人的住所,雖無貴賤之分,但城市底層居民的住處一般不稱宅。

  4.第

  第,指皇帝賜給臣下的住所,稱呼特定,一般人不能使用,近代轉(zhuǎn)為敬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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